摘要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保障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的重要手段 ,也是法律保障市场正常运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我国现有的破产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 ,呈现出滞后性 ,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有必要从我国现有破产法律制度的缺陷入手 ,从扩大我国破产主体的适用范围、增加破产管理人制度、建立和完善破产程序制度方面完善我国现有破产法律制度。
出处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179-181,共3页
Commercial Research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编号10 5 12 133) 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