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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将住上廉租住房——政府发放租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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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4月22日发布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时废止。
出处 《湖南房地产》 2004年第2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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