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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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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请示》(豫政文[2003]1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新乡市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北站区更名为凤泉区,郊区更名为牧野区。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46-47,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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