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目前农村融资渠道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而导致农业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积极构造多元投资主体,在全社会范围内,多渠道、多形式吸收资金流向农业。利用资本市场,广泛吸引工商企业和城乡居民进入农业领域。通过发展大中型农业类企业,支持其进入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和股票,形成集团化的大规模农业企业,同时引导已上市的工商企业进军农业,并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农业建设专项债券。这样不仅能有效利用社会上的富余资金,同时也能够促进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发展。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37-40,共4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