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有的外资银行准入法制基本上都是以“新设进入”的方式为架构,而对外资银行“参股进入”的监管则非常薄弱。然而,实践表明,通过收购、参股国内商业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将是入世后外资银行的首选。对此,我们不能不加以重视。文章先探讨了外资银行首选参股进入的原因及其影响,指出对外资银行的参股进入进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然后对银监会最近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展开评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相应法律监管的若干设想。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63-65,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