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谅解”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规定了一些特殊待遇 ,但由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经济实力薄弱 ,难以对发达国家形成强有力的制约 ,这些条款大多含义不清 ,漏洞百出 ,无多大实际意义 ,难以切实保护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合法权益。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加 ,西方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又有所抬头 ,中国现已成为不少国家指控的重灾区。因此 ,中国应结合国外的法律实践 ,认真研究“谅解”中的相关条款 ,学会利用这些特殊待遇 。
出处
《山东经济》
2004年第2期105-107,共3页
Shando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