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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最终用户与著作权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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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TRIPS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有权,世界各国对包括软件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普遍采用“单轨制”的司法保护模式。因此,在立法和执法的过程中一直有人认为,著作权是一种私权,对于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使用软件的行为行政机关不必去干涉。
作者 赵靖
机构地区 上海市版权局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3年第4期30-32,共3页 China 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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