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是我国入世第三年,是我国入世过渡期的基本完成年。根据我国在加入谈判中所作的承诺,我国需要在年内完成对我国外经贸法律制度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具体承诺的接轨,对以往外经贸法规中的不符之处进行修改。为此,作为我国对外贸易领域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颁布)将进行修订。同时与《对外贸易法》配套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必要的地方法规等也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划和重新拟定。为了帮助中国外经贸法规的这一重大改革,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已经和上海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达成了一项名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中国对外贸易法律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