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民族区域自治法》与《教育法》颁布和实施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步伐明显加快,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少数民族地区也逐步得到落实。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民族教育法制工作仍相当薄弱,民族教育立法严重滞后于民族教育自身的发展,无论是与我国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相比,还是与国外少数民族教育立法水平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本文拟从与国外少数民族教育立法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探寻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出路与对策。
出处
《行政与法》
2004年第3期128-128,F003,共2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