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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边界与会计表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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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虚似陈述行为,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法释[2003]2号)。从会计角度看,即上市公司在所披露的信息性文件(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等)中,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律和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行为,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等四种。
作者 郭晓梅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22-22,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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