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叉询问是英美法系国家最有特色的制度之一,一般包括主询问、反询问、再询问、再反询问等几个阶段共同组成的法庭调查程序。交叉询问制度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和控辩双方的对抗,发挥了当事人的积极作用。在我国审判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改革过程中,借鉴国外英美法系交叉询问制度,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大有必要。
出处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
2004年第1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Urumqi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