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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日前作出规定 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的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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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见当事人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一直是困扰律师执业的三大难题。为保障律师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市检察院近日已转发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强调和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的执业权利。
作者 金红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04年第4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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