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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日、法三国公共电视财税体制及相关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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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电视(以下简称公视)在法律地位上具有公法机构的性质但并不属于国家机构,原则上应当是非赢利性的,以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宗旨。公视机构为履行职责而取得的收入(收视许可费、财政补贴等)不必纳税。机构的设立与运营一般由专门的立法予以规制,并受到特别的保护,原则上不能破产。
作者 梁宁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77-80,共4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6

  • 1徐秋华著.<法国公共电视发展现况>[EB/OL].台湾公视网http://rnd.pts.orgtw/p2/2002/020506.htm,200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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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周财振译.<法国关于新闻自由第86-1067号法>[Z].,..
  • 4操桂香译.<法国三台的使命与义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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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英国) Capital Allowances Act[Z].,1990..
  • 7(英国) Taxation of Chargeable Gains Act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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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90

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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