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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丈夫公司拿回扣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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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当全国人大在京开会表决保护私产入宪之际,曾经煊赫一时的北京房地产界“美女操盘手”李爽,因收取28万元的广告回扣,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3月8日,曾担任天旭集团的副总经理的李爽通过律师表示,拿丈夫公司28万元回扣府算是私产,自己并没有犯职务侵占罪,国家应该保护她的私产。
作者 贾俊
机构地区 <中国经济周刊>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4年第10期24-25,共2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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