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全国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后,“黑恶势力”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黑恶势力”赖以滋生或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将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趋势。因此,在今后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斗争中,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斗争的认识;二是要严密各项管理,大力压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生存和活动空间;三是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坚持高压态势;四是要成立专门的反黑(或有组织犯罪)机构,并赋予相应的特殊权力;五是要加强内外协作与配合,共同铲除社会毒瘤;六是要借鉴国外作法,制订专门的法律或法条,为打击黑社会犯罪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