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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案的举证责任分配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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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讯逼供作为一种有违人权的取证方法,是一项令世界刑事司法界头疼的顽疾,为各国法律所禁止。《世界人权宣言》第5条规定:“对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的待遇或刑罚。”广义而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即追诉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被追诉者)使用肉刑、变相肉刑或精神折磨等方法逼取其供认犯罪(即获取口供)
出处 《法律适用》 2003年第7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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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3

共引文献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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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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