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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陪审员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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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陪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员只参与案件的事实审而不参与法律审。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员与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员不同,不但参与案件的事实审,而且也参与案件的法律审。我国陪审员制度是在借鉴了前苏联和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实际上只是一项诉讼制度,而不是一项宪法制度。
作者 赵小锁
出处 《人民论坛》 2003年第1期40-41,共2页 People'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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