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民满意是工作的最高标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把人民利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目前,全国法院开展的“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正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在这项活动中,我们围绕这“三项活动”,抓好“六个坚持”。
作者 全志超
出处 《人民论坛》 2003年第1期42-43,共2页 People's Tribu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