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改制:产生民事纠纷处理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被引量:1

Enterprise System Reform:Basis Available for Settlement of Civil Disputes Arising-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s Rules on Issues concerning Hearing Cases of Civi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Enterprise System Reform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於200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司法解释》作为处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比较全面和系统的依据,对规范人民法院审理这一类案件。
作者 葉小青
出处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03年第3期19-23,77-83,共5页 China La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

  • 1刘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中遗漏担保债务如何承担”,法律教育网2006年9月14日网页.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