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狂犬病至今仍是人类尚未能征服的疾病之一。1986年WHO 报告在15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87个国家存在狂犬病。建国后我国政府把狂犬病列为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1951年只有5个省、区报告病例。60年代基本呈散发流行,病例数仍不多,1985年流行扩展到24个省、市、自治区,全国累计报告死亡病例10万人,家畜狂犬病数不明。1987年卫生部取消了对狂犬病疫情的保密规定,1988年我国报告狂犬病例数为4838例,死亡率及病死率均居35种法定传染病之首位。为加强狂犬病的有效防制。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
CAS
CSCD
1992年第10期473-474,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