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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监督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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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五年来,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加强了对商品条码的监督,有力打击了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行为,维护了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合法权利,促进了我国条码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 刘红
出处 《条码与信息系统》 2004年第2期32-33,共2页 Bar Code & Informat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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