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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2004年成品油国营贸易进口自动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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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成品油国营贸易进口取消配额管理,改为自动许可管理。凡符合条件的进口经营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成品油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04年第3期35-36,共2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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