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9月1日实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近年来,临床医生越来越切身地感受到:他们在诊疗工作中单纯考虑患者疾病治疗技术问题的做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的诊疗工作,同时要面对并解决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医疗风险、诊疗花费、心理困扰、权益保障、道德要求等方面的问题.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04年第2期48-50,共3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