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听证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对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增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行政法学界一直予以充分关注,有权机关也进行了多次立法探索,新一届政府工作规则也明确要求政府管理和决策要通过包括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按照“在国土资源法制工作中,要特别注重现代程序制度的建设”的法制工作部署,国土资源部于近期出台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确立了国土资源听证制度。本文从逻辑基础、内容解析以及听证立法中议而未决的若干问题等各个角度,对国土资源听证立法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29-33,共5页
China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