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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生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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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2日,云南省鲁甸籍28岁的打工仔龚玉兵提着简单行囊缓缓走出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安局看守所,他终于回到了阔别两年多的家。从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到最终不起诉获释。龚玉兵穿越了一道大悲大喜的“生死门”。律师称,从1996年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被判死缓而最终不起诉获释,在全国都罕见。
作者 三金 田蓝
出处 《重庆工人》 2003年第10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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