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澳大利亚“大社区”印象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澳大利亚由联邦(中央)、州政府(省)、地方(市)三级政府管理,法制体系健全,私有化是社会经济的基础,针对移民国家和多元化社会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多元化社区服务。澳大利亚是个高税收、高福利的法制国家。政府对国民的生活方面的干预是全方位的,社区发展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给予政策引导、财力保障。
作者 李建国
出处 《社区》 2003年第19期41-41,共1页 Commun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