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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村电工劳动纠纷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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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改一同价”全面实施后,县级供电企业对部分原乡(镇)电管站人员、村电工进行了重新考核、择优录用并新建了劳动关系。由于国家在体改时对原乡(镇)电管站人员、村电工如何进行安置和补偿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供电企业在与之处理劳动关系时极易引发争议。这些问题正严重困扰着县级供电企业。
机构地区 重庆永川供电局
出处 《中国电业》 2004年第2期52-54,共3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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