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点,首先要明确概念,什么是地下金融?我觉得地下金融实际上有三个含义:一,地下金融就是非金融,就是洗钱。二,地下金融是有合法形式但是没有正当的目的,具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实质,而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但是它有合法形式,这叫不叫所谓的地下金融,我不知道。比如上市公司之间形成担保圈,你向银行借款不用还,我来买单,然后你向金融机构去贷款,也不用还,上市公司来买单,实际上是一种掏空上市公司的合法形式,长此以往,最终掏空银行,还会掏空上市公司。三,有正当经营的需求,但是不具有合法形式,就是所谓的民间借贷。
出处
《新经济》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40-41,共2页
New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