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贵阳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正> 贵州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贵阳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黔府呈[2002]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37-3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