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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乡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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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督促乡镇企业增补自有流动资金,是有效地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我们帮助乡镇企业增加自有流动资金中,主要应抓住以下四个环节: (一) 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承包办法,纠正其承包经营短期行为。扭转乡镇企业出现“穷庙富和尚”的局面,应尽快完善企业经营承包办法,各级银行要直接参与企业承包合同的签订、监督其承包合同是否有债权债务关系及归还原有贷款的计划。银行在参与企业承包时。
作者 刘淑忠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1期28-28,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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