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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权的专职管理符合商品经济基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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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所有权管理形式的选择需要满足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有利于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任何分割全民所有的财产如部门所有、地方所有、企业所有等以及依据这种分割而实行的所有权管理都是同全民所有制性质相违背的;二是要符合商品经济的要求,满足这一要求才能使全民所有制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国家所有权的专职管理,就是适应上述要求的正确选择。在国家所有制条件下,中央人民政府承担着双重经济职能: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和国家财产所有权管理职能。这两种职能在性质、行使方式和目的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作者 王开国
出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1992年第3期53-5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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