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几年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仅在经济特区、沿海城市,而且在内地许多地方也有突破性的进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不少地方在进行土地制度改革中,法律不完备,法规不完善,做法不配套,影响了这项改革的健康发展。为此,在加快这项制度的改革中,各地应依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尽快转变观念,认清国有土地从无偿无限期使用到有偿有限期使用并允许流动,不仅是土地使用制度上变革和利益分配上的调整,也是认识和观念上的深刻转交。同时,进一步理顺土地管理体制。随着住房商品化和土地有偿使用政策的实施,房屋、土地作为商品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妥善理顺地产市场与房地产的关系,有利于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从产事业的发展。在推进这项改革中,要注意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土地收益分配问题,切实加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针对推进这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工作,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逐步建立正常的运行机制,把土地使用权的活动纳入依法、规范和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