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中科院沈阳分院与沈阳市人民政府于1985年签定了科技合作协议.在合作中我们特别注意把重点放在加强与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合作上.到目前为止分院地区六个研究所已与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电子、汽车、医药、轻工等行业的上百家大中企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由于双方的共同努力,合作已经取得可喜的进展.“七五”期间市、院间共完成合作项目282个,合同金额2920万元.仅据38个项目的调查,实现新增产值3.2亿元.通过合作,不仅满足了大中型企业对重大、先进技术的需求,而且对研究所自身提高科技水平。
出处
《中国科学院院刊》
1992年第4期319-322,共4页
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