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胡志标因何“落马”?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前VCD业巨头“爱多”总经理胡志标一案于2003年6月19日已审结,胡志标的“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三罪成立,被判入狱20年。一代“标王”胡志标是“落马”了,但是作为民营企业的“掌门人”
出处 《民营视界》 2004年第1期46-4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