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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审计纪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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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廉洁从审,湖北省审计厅自2004年3月1目起,实施“八不准”审计纪律。审计厅机关派出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期间,实行外勤经费完全自理,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补贴和接待。现将审计纪律公示如下:
出处 《审计月刊》 2004年第4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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