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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减值准备后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年限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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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需重新计算折旧额。其思路是: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年折旧额。但这种思路用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会出现违背常规的现象。
作者 殷爱贞
机构地区 石油大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48-48,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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