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四项改造”的不断深入,到2002年末,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5.4万个法人企业中改制企业达2.35万个,改制面达43%。浙江、重庆、内蒙古等省(区、市)供销社企业的改制面达90%以上,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机制,经济效益明显好转。然而,在为所取得的成绩骄傲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保护这些胜利的果实,保持社有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社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保持社有资产安全完整,稳步推进社有企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出处
《中国合作经济》
2004年第4期48-49,共2页
China Co-Opera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