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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与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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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这显示了党中央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视和决心。
作者 于东智
出处 《红旗文稿》 2004年第6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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