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10余年的行政诉讼司法实践表明它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冶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职权所涉领域的不断更新,公民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对作为与民主政治联系非常紧密的行政诉讼制度寄予越来越高的期望,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在实践中也逐渐显露出一些缺漏与不足。本文以实证调查为基础,指出行政诉讼立法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若干法律修改建议,以期对行政诉讼制度创新和发展有所裨益。
出处
《法律适用》
2004年第5期38-42,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本课题为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重点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