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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一用水户拒缴水费被推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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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彭州市敖平镇石泉村三组农民陈光福在多次被催告缴纳农业水费无果后,供水单位彭州市水利技术服务管理四站一纸诉状将其推上法庭。结果,陈光福补交了农业水费,并承担了50元的诉讼费。
作者 陈光余
机构地区 彭州市
出处 《成都水利》 2004年第2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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