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泽东从 192 7年创建井冈山根据地的红色政权以来 ,就开始了革命法制的创建工作。他在半个多世纪的英勇奋斗中 ,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刑事法律思想 ,并运用到革命实践中。他所提出的刑法指导思想、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独具特色的刑罚方法和制度等 ,堪称我国法苑的一朵奇葩 ,不仅在当时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而且对于我国当前搞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繁荣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刑法学 ,都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出处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28-29,共2页
Journal of Shaoy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