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卫生室作为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的一种福利事业性的基层组织,这一性质决定了村卫生室集体办的形式和集资医疗的发展方向。近年来,随着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恢复集体办医已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共识,但各地发展仍不平衡。今年3月份,台州地区八县(市)村卫生室现状调查结果表明,2968个村卫生室中个体办占91.7%,集体或和群众联办占1.88%,其中坚持合医合药的村卫生室仅占0.27%。
出处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1992年第2期95-96,共2页
Chinese Health Servic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