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具有诸多有利的条件,但同时也面临着宪法正当程序理念缺失、社会结构不尽合理等现实挑战。为了夯实我国行政程序法法典化的基础,必须以宪法的有效实施为契机、确立宪法正当程序理念,落实现有行政程序制度,培养全社会的程序法观念;加强实地调研,实现行政程序法理论研究的本土化;保障公民结社自由,努力壮大市民社会力量。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34-39,共6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