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注重德治是儒家的一贯主张 ,儒家的法律思想体现出鲜明的重德传统 ,儒家法律思想在“礼”、“义”、“仁”、“德”观念及“尚德不尚刑”的原则下经历了内容的不断演变 ,而“德主刑辅”作为其法律思想的核心却始终被历代封建统治者继承和沿用。儒家法律思想中注重教化、预防犯罪、重视个人道德修养素质、主张恤刑慎杀、罚当其罪等积极合理的因素 ,在今天仍可使我们从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发和借鉴。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年第2期76-80,共5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