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证券市场在参与者、交易工具和市场构成三个层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结构性缺陷。参与者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市场组织者和监管机构五个方面。我国在股票、债券、衍生证券和衍生产品等证券市场的交易工具的创新方面有明显不足。证券市场的纵向结构和模向结构以及股票、债券市场内部都有缺陷。针对这些结构性缺陷的改革战略的设计应该从金融市场的整体改革出发,着眼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并选择合适的时机来实施。
出处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1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