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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比较广告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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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以捏造或故意夸大的某些事实为依据,采用比较的方式发布广告,致使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企业形象受到损害,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在广告的比较中所使用的事实基本上是客观的,却产生了对竞争对手的不良影响,应当如何处理,以及如何认定相关事实的真实性,在实践中较难以才巳握。
作者 李德成
出处 《现代广告》 2002年第6期74-75,共2页 Modern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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