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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书记”的倾心之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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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某种意义上,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受贿案在新中国成立50多年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查明:从1995年到2000年,李铁成在任靖宇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和白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先后收受下属162名领导干部礼金和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80.2万元,并在干部的提拔、交流调整、返城、下派、推荐、保官、重用、表彰奖励等方面谋了政治和其他利益。据现有资料表明在全国范围内,有如此之大“胃口”对下属干部“通吃”的县委书记,李铁成是绝无仅有的一例!2003年1月28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铁成受贿案,认定李收受下属干部115人贿赂款物144.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铁民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不上诉”。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李铁成怀着深深的忏悔,在看守所写下了《悔过书》,其悔也深,其痛也剧,读来发人深省。特刊发《悔过书》全文并加以剖析,以为警世钟声……
作者 吴立果
出处 《纪检与监察》 2003年第5期30-3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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