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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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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也是我们党新时期发展创业、实践行动的出发点,如何实践这一原则,胡锦涛同志在2002年12月的西柏坡讲话中郑重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里提出的三个“为民”实际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这一概括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
出处 《学习与研究》 2003年第11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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