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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专用标识的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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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邮政标识是邮政企业的专用标识,历来受到《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民法通则》《商标法》等专门法律法规的保护。但是,近年来社会上有大量的公司、企业非法使用邮政专用标识,侵害邮政企业的商标专用权,对邮政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邮政企业以现有法律为武器。
作者 贺强
机构地区 陕西省邮政局
出处 《现代邮政》 2004年第4期49-52,共4页 Moder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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