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伤事故不可避免。工伤保险由工伤而起,因工伤而设,以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待遇支付和职业康复,分散企业工伤风险,提高社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为目标。经过自1884年德国实行工伤保险制度以来的一百余年发展,工伤保险制度在工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协调机制中展示出了超强的调节能力,成为当今各国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正式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新时代。但我国市场经济建立不久,工伤保险起步时间不长,在发挥工伤保险的预防作用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出处
《劳动保护》
2003年第6期20-22,共3页
Labour Protection